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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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车祸赔偿及交强险类若干问题的详细解释

来源:昆山律师   网址:http://www.viplawks.com/   时间:2016/11/10 10:11:53

    标题:车祸理赔

  内容:我在车祸中受伤,可能构成十级伤残,对方有全险,我还在治疗中,现在交警建议对方先支付我已经发生的药费,我把他的车解禁,可以这样做吗,如果这样做,在以后的伤残理赔方面对方会不配合吗。现在我不知道该怎摸办,恳请回答

  随着中国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利,人们已经从中国传统的道德约束逐步转变为了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同样的交通事故类的法律问题,比较典型相关的还有以下几种:

  1、汽车被撞坏,保险公司不给赔偿

  2、撞人后逃逸

  目前关于交通事故类的问题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行政法规小编总结如下:

  1、交强险赔偿

  2、车祸赔偿范围

  下面针对这几个问题做相关解释:

  1、交强险赔偿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2、车祸赔偿范围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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