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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交通肇事赔偿范围】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损害赔偿的范围
来源:昆山律师 网址:http://www.viplawks.com/ 时间:2015/3/2 9:46:13
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损害赔偿的范围
在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遭受到的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可以依照《刑法》《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要求肇事者或者责任人予以赔偿。这与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索赔的赔偿范围基本是一致的。
例如遭受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应赔偿抢救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通过民事诉讼,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提出索赔的,精神损害不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