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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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社长参与造假合同 转让农用地

来源:昆山律师   网址:http://www.viplawks.com/   时间:2016/7/27 14:39:09

   核心提示:村民何某租用农田示范区54.3亩种植花草树木,何某在2011年时候想续租该地块,便找到谭某,刘某和谭某签订续租合同,而何某和刘某签合租协议,何某写了一张90万元欠条,刘某违约拒还借条。最后闹上法院。

   顺德村民何某租用农用地想到期时续约,同村人刘某动了坏主意,他伙同股份社社长谭某虚构了提前续约合同,让何某信以为真地掏了钱。昨日记者从顺德法院获悉,谭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刘某则另案处理。

   村民何某租用了位于顺德区百安路万亩农田示范区的一块54.3亩的农用地用于种植花草树木,租期至2015年2月8日。2011年年底,何某想续租该地块,同村的刘某得知后,便找到时任股份合作社的社长谭某,以给谭人民币30万元为诱饵要谭某和何某签约。谭某告诉刘某他个人操作且提前续签(按股份社章程规定续租要股东大会通过或理事会成员2/3人员通过,租户最早提出续租的时间为租期届满前六个月内)是无效的,但刘某让谭某尽管按照他说的去做,谭某为得到人民币30万元便答应了刘某。

   之后,刘某先和谭某签了一份上述地块的续租合同,何某看到该合同后便相信了刘某,刘某见状便说可以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何某,但要何某按每亩人民币1000元共续租20年计算给其转让费人民币108.6万元,何某答应了刘某的要求,双方便商定由何某先给人民币18.6万元,其余的人民币90万元写借据给刘某,并且续租期内由刘某与何某一起合租该地块。2012年1月21日,谭某与何某签了上述地块的续租合同,何某和刘某签了合租协议,同时何某还写了一张人民币90万元的欠条给刘某。

   2012年2月9日左右,何某和朋友谈起续租合同的事,大家都说提前续租不可能且可以续租时谭某已换届,何某找到刘某和谭某要求解约并要求拿回写给刘某的借据,双方经过一番协商,但刘某再次违约,并拒绝将借条还给何某,何某无奈报警。

   昨日记者获悉,顺德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刘某则另案处理。

   (原标题:农用地未到租期已被转让?原是社长参与造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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