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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律师22.5万买下事主赔偿权被判无效

来源:昆山律师   网址:http://www.viplawks.com/   时间:2016/11/21 16:57:29

李洪收取律师钱款后的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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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飞来车祸让女儿花季凋零,妻子失去右腿终身残疾,索赔之路举步维艰,鹤壁市一农民全家陷入绝境。

  经人牵线,一热心律师“雪中送炭”,先期付出一笔巨款,将这起交通事故的“赔偿权”以22.5万元买下。

  两年后,经法院调解,肇事方赔款53万元。农民获知后将巨款取走,律师遂起诉农民违约,由此引发一场关于“买卖官司”的诉讼。

  农民称,自己被中间人和律师欺骗;律师则称,自己是好心帮人解难却被害惨,成了《农夫和蛇》故事中的“农夫”。

  近日,这起诉讼终审判决有果,农民与律师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因该协议所取得的财产。

 

飞来横祸,农家陷绝境

  6月25日,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北唐宋村,李洪在家中向记者讲起3年半前的遭遇。

  2006年10月6日,中秋节傍晚,李洪的妻子和女儿赶着牲口车在村口大路上被车撞了,年仅19岁的女儿离开了人世,妻子失去了一条右腿,在医院治疗了很长时间。

  肇事车辆是安阳汽车运输总公司的一辆中巴车,鹤壁市交警认定,肇事车辆没有靠右行驶且不减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李家搜集证据打起了索赔官司。此后,肇事方开出和解条件:赔偿李家22万元,先付3万元,剩下的分期付,但李家必须撤诉并将起诉时的所有证据交给肇事方。

  律师“相助”,买卖终成交

  妻子治疗还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处理女儿的后事也急需用钱,和肇事方谈判也需要有人出面,李家面临着诸多难题。

  “当时我脑子很乱,不知道该咋处理这个事。我侄子李大国找到我说,他表舅是

  律师,这件事就由他出面处理,我当时非常信任地答应了。”李洪说。

  2007年2月14日,经李大国和其表舅牵线搭桥,李洪与律师董有福签订了协议,将这起事故的赔偿权“卖”给董有福,董有福付给李洪22.5万元,李大国为担保人。协议规定,双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支付对方15万元违约金。

  李家解了燃眉之急,少了诉讼奔波的诸多麻烦。董有福作为李洪的委托代理人,走上了这起交通肇事案的诉讼之路。

索赔有果,双方却反目

  经过董有福两年的奔波,案子有了结果。2009年3月25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董有福作为委托代理人与肇事方达成协议,对方总计赔偿53万余元。

  李洪得知结果后,向鹤壁中院申领了赔偿款。

  得知李洪领取赔偿款,董有福认为此案的赔偿权已经由他“买”了下来,李洪违反了协议。2009年5月4日,董向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洪返还已收到的赔偿款,并支付违约金15万元。

买卖协议,被判决无效

  当年12月10日,此案一审有果:董与李之间协议无效,双方返还各自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

  董有福不服判决,上诉到鹤壁中院。2010年6月3日,鹤壁中院做出了终审判决:作为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董有福对李洪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结果及应得赔偿款应有一个基本的诉讼结果预测,其应当在当事人遭受重大人生不幸之后,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帮助当事人尽快取得相应赔偿款。但董有福乘当事人正处于危难之机,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与之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依据法律规定,该转让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故驳回董的上诉,维持原判。

各执一词,谁是受害者

  在记者采访中,这起“官司买卖案”的双方当事人、担保人就买卖官司的过程各执一词,甚至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

  卖方:稀里糊涂卖了官司,中间人和买方合伙欺骗我  

  李洪说,当初侄子李大国及其表舅出面帮自己处理事情。肇事方想和解,开出条件,李洪答应了,找李大国商量,侄子告诉他,找个人先给李洪家点钱,“你先给俺婶子看病”。第二天,董有福来到了李家。“当时我都不知道他们来是干啥,侄子进家后拿着协议就给我说:叔,你签字按手印吧。”

  李洪称,他不知道协议内容是把官司“卖”给了董有福,签协议时董也没有把内容告诉自己,他想着是侄子找董帮忙打官司,以为董给的22.5万元是以后赔偿款中的一部分,只不过是董先垫出来了。李洪说后来才知道那个协议是“卖官司”的协议,“他们三个人在中间合伙骗我呢”。

  李洪说,签过协议后,董有福当场付给了他现金。随后,李洪把户口本、身份证、案件的证据等材料全部交给董,双方签了案件代理委托书,董成了李洪的诉讼代理人。

  得知判决结果后,李洪说:“我当时并没有‘眼红’这53万元钱。觉得我和董有福之间有这个买卖协议,以为协议是有效的。后来找了个律师咨询了一下,才知道这个协议是无效的,那53万元应该是我的,自然就去鹤壁中院领赔偿款了。”

  中间人:卖方卸磨杀驴,冤死了,现在自己两头都不落好  

  “我叔他这是卸磨杀驴,我根本就没想到他会这么做。你要是不想卖这个官司你就别接人家的钱,别签协议啊!”李大国说,“因为协议中我是担保人,董有福把我也起诉了,我冤死了!我现在是两头不落好。”

  李大国说,案件起诉后,肇事方和李洪私下达成22万元的和解条件,李洪找到他看有谁愿意买这个案件,想把这个事赶紧处理了,于是他和表舅求董有福帮忙。董表示该案风险太大也很复杂,不愿意购买,他们和李洪多次相求,董才同意。

  2007年2月14日,签订协议的那天,李洪请了十几位亲戚现场当参谋。董有福把协议内容给在座者念了两遍,又一条一条讲解了一遍。大家一致同意后双方签了协议,董有福当场把钱交给了李洪。

  买方:这是《农夫和蛇》故事的现实翻版  

  董有福说,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他帮了李洪,当初肇事方不想给李洪钱,自己帮李打官司把钱要来了这么多。他们俩的事就是《农夫和蛇》的现实翻版:蛇快冻死了,农夫救了它,可蛇却咬了农夫一口。

  董有福称,李洪说不知道协议内容是不可能的,当时他有很多亲戚在场,如果他不知道内容,那些亲戚不会同意他签字,“他这是耍无赖”。

  董有福说,当初他之所以答应买下这个官司,是觉得凭自己的能力总是能要过来点钱的。既然肇事方和李洪私下和解的条件就是赔偿20多万元,通过诉讼获得的赔偿还能高一点。

  董有福称,当初李洪信誓旦旦地向他说,就算法院判了100万也不眼红,钱都是代理人的。可是当他得知法院判决了53万元后,就找到鹤壁中院,出了一份文书解除了委托代理关系。

  董有福为此心痛不已:“从2007年到现在,就一心忙这个官司了。爱人因为这个事心脏病都犯了好几次,好心帮人解难却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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